法律分析:
被告缺席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判决,当事人一方无故不出庭,或中途退庭,可以对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不出庭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判决。作出的制度判决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不服的,是可以提起上诉的。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故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人民仍不中止案件的审理,而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诉讼行为。当事人一方无故不出庭,或中途退庭,可以对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不出庭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判决。作出的制度判决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不服的,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