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构成自首的情形有哪些?

构成自首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九壹网

构成自首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

2、犯罪嫌疑人因病受伤或者委托他人先投案,以减轻犯罪后果,或者先以信电投案;

3、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

5、经查实已准备投案,或者在投案途中,被机关逮捕的,视为自动投案;

6、不是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劝说,陪同投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