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劳动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应根据规定确定。
法律分析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等等。
拓展延伸
就业关系中能否多次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法规定,就业关系中可以多次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于雇主与员工相互了解、评估适应性的阶段,通常不超过6个月。如果雇主与员工在第一次试用期结束后,双方仍希望进一步测试员工的能力和适应性,他们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然而,多次约定试用期应符合合理性原则,不能滥用试用期延长员工的权益。雇主应当明确规定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和条件,并在书面合同中明确记录。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相应的权益保护,如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等。双方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等等。多次约定试用期应符合合理性原则,不能滥用试用期延长员工的权益。双方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