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县委专职副权力过大吗

县委专职副权力过大吗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县委专职副一般掌管党务工作。

法律依据:

《中国党组织工作条例》 第七条 地方对本地区组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执行党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组织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按照权定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部署本地区组织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二)领导同级、、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等党的组织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

(三)领导本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向地方国家机关、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等推荐重要干部;

(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本地区人才工作;

(六)完成党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对本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