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程序要求在当地人民备案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具备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被评定人应携带申请书、诊断证明和手术病历等资料。大队在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伤者应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评定结果可以影响到受害方能否获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法律分析
在当地人民备案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具备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
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
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
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
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导致受害方伤残的,那么是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一般在申请时就需要确定好鉴定机构,再者提交相关的材料,只要确定达到了评定的标准,那么就可以获得受理,只有给予了伤残评定的结果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受害者的权益维护和赔偿款的确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分为两个步骤。首先,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情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其次,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指定的医疗机构、交通事故认定部门应当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鉴定人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地作出结论,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如果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保障当事益的重要环节,对于伤残程度的划分和鉴定结论的权威性,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鉴定程序的公正、公开、透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三)遇有突发事件时,在预防预警、救死扶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