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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纠纷能不能反诉

来源:九壹网

定金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一方作为原告起诉到后,另一方作为被告如果认为原告的起诉请求或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直接请求驳回其诉讼请求即可。

但是,如果被告方还认为是实际是原告的原因造成违约并造成损失,则被告方可以提出反诉。

一、在离婚案件中可以提起反诉吗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以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辩和反诉的权利。

实践中,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紧紧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超请求判决。在离婚诉讼中,被告常常提出被告请求以外的请求。

例如原告起诉只请求离婚,对财产和子女抚养未提出请求,被告在诉讼中提出了财产及子女抚养的请求告只对一部分财产提出请求,对另一部分没有提出请求,被告对此提出了请求告要求分割债权,被告提出还有债务,请求分担等等,被告提出的这些请求能否以反诉对待呢点不一,有人认为应当以反诉对待,因人民判决不能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对被告的请求不以反诉对待,即进行实体上处理,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

人民要对被告的请求进行实体处理,唯以反诉处才为适当。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诉讼目的而向人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离婚诉讼的提起必然引起与婚姻关系关连的财产关系和抚养关系,所以离婚诉讼实际上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三诉的合并。从另一外角度出发,离婚诉讼有广义的狭义之分,广义的离婚诉讼就是上述所说的本诉合并义的离婚诉讼是单指解除婚姻关系。我国离婚诉讼是广义的离婚诉讼。

二、起诉离婚一次判决了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并不一定会判处离婚。会根据起诉方给出的事实理由及被告方的答辩事实来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最终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如果一审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又认为夫妻感情还有和好可能的,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请,此时,原告可以在案件生效6个月后再行起诉。

三、反诉提出时间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反诉,是被告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它是被告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反诉是针对本诉提出的。提起本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同时提起反诉也是有条件的,其条件是:

1、反诉必须针对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

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提起。

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本诉起诉之后至举证期限届满之前。

4、反诉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本诉有牵连。

本诉与反诉之间的事实必须有牵连,如果两种事实没有牵连,如原告起诉,请求确认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又要求原告必须偿还欠款。这两问题没有联系,被告提出还债问题不是反诉,如有必要,应另案起诉。除了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中的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外,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也有权提起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中的反诉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公诉转为自诉的案件,不适用反诉;二是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提出反诉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可见举证期限届满前是能否反诉的时间界限。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的,为有效反诉;反之则为无效反诉。如果反诉无效,该怎么办?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可以建议当事人采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被告殷某提出反诉超过举证期限,人民不应当受理其反诉请求。但是造成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的就是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法发(92)22号],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应当合并审理。这里规定的是法庭辩论结束前,显然与《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相违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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