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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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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一般按照《治案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1、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明知——涉嫌强奸的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并与其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都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真的不知道对方是14岁以下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明显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二、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涉嫌故意传播性病传播性病,是指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一,行为人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同居、通奸的,不构成本罪。以卖淫、嫖娼为目的,需要有营利或放任传播。第二,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故意伤害他人,使他人感染性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他人感染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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