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急诊医疗费用、及家庭医生服务等;
2、大病保险:特殊儿童起付线的三大重大疾病、传染病等一般及特殊性治疗;
3、生育保险:生育者因生育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
4、等级诊疗险:罕见病、抗肿瘤治疗等级诊疗报销;
5、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和非药物用品等费用报销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般为80%,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70%,大病保险报销90%,生育保险报销100%,等级诊疗险报销100%,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费用报销90%。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6、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7、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8、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主要有:
1、单位代扣代缴:对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用一般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单位会在每个月的工资中直接扣除医疗保险费用,并代为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个人自缴:对于自由职业者、个体经营者、工薪族个人等,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医疗保险,并自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一般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银行等渠道进行缴纳;
3、代缴:对于一些特定群体(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残疾人等),可以代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以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的缴纳方式因地区和个人身份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缴纳时咨询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了解具体的缴纳方式和要求。同时,缴纳医疗保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保障自身健康的重要手段。
综上所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级诊疗险,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和非药物用品等费用报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