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团费还是团员,但若是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会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中国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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