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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社保有哪些规定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服刑人员社保规定:职工被判刑、服刑期间,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按记帐利率计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个人帐户储存额按照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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