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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从何时开始执行?

来源:九壹网

离婚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其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离婚冷静期2021年1月1日实施。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主要出于新法《民法典》,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离婚冷静期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我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离婚冷静期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我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30天冷静期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离婚冷静期2021年1月1日实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内容由 程振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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