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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殴打医务人员怎么定罪

来源:九壹网

一、辱骂殴打医务人员怎么定罪?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

医闹入刑具体处罚标准一览(最高可判7年)

昨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还听取了全国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时作的关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全国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阳作的关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医闹”情节严重者追究刑责

当前社会上“医闹”事件频发,严重扰乱医疗单位秩序。草案拟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为什么会出现医闹现象

当然需要深刻分析背后的原因,主要在于:

一是当前医疗机制导致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使得民众颇有不满;

二是社会道德滑坡,有的医护人员医德差,存在不正之风和现象,有的民众金钱主义至上,一切为了利益;

三是法治意识不强,法治维权机制薄弱,人们在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途径上,往往不是选择法治途径,一方面是法治意识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显示法治维权机制的薄弱,时间长、司法公信力问题等等不容忽视;四是医患信任、沟通机制问题值得重视,一些医患之间已然成为“对立”、“撕裂”之状态。

因此,根本的出路在于改革、在于法治。而如果没有法治作为保障,改革也无法推进,尤其在关乎广大民生的医疗问题上,必须凸显法治的引领作用,无论是改革的深化,还是医患纠纷的处理,都应是如此。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起一个和谐的医患关系,找回已经失去的医患信任,而且也才能真正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让一些利欲熏心的人借“闹”谋利,助长社会不良风气。

二、故意伤害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1、犯罪的行为主体。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要负刑事责任;

2、客体条件。故意伤害罪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为客体要件,对于是否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并不影响罪名的成立;

3、伤害的行为。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还应有犯罪行为人对被害人施行的伤害行为。伤害的行为方式既可以直接用刀、棍、或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也可以是间接利用精神病人、未成年、动物等对故意伤害他人;有的还使用化学药品、激光、放射线等非暴力的手段伤害他人身体;

4、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身体造成还继续放任其结果的发生。所以,此时查清行为人的故意性是十分有必要的,这点是区分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及过失致人死亡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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