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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国际证券监管是否有担保责任?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国际证券监管机构的担保责任主要通过其规章制度及指引等方式来实现。但如果没有履行规定的监管职责,导致投资者损失,投资者可以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证券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十三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证券监管机构未按照法定职责开展监管活动,导致投资者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法律依据显示,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国际证券监管机构确实存在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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