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原告不是必须出庭,原告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原告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一并按撤诉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