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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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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一、服刑人员携带现金进监狱可否构成犯罪?

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狱警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便利,违法为服刑犯人携带现金进入监狱,因而构成滥用职权罪。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犯罪主观方面是有犯罪的故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3、客观方面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4、犯罪客体侵犯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护林员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

护林员是不会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因为护林员不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不会符合该罪名的主体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一种过失。

3、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客体要件

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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