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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推搡,让后对方报警说我打了他一拳,实际我没打,就是互相推搡,?

来源:九壹网

互相推搡构成互殴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规定,互相推搡致轻微伤的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较轻者可能受到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能受到拘留和罚款的双重处罚,而互相推搡致轻伤则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互相推搡构成互殴行为。互相推搡致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互相推搡致轻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争执中的推搡:解释双方互相推搡并否认对方的打击指控

在这起争执中,双方发生了推搡行为,但我要澄清的是,我并没有打对方一拳。事实上,我们之间只是互相推搡,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打击行为。这种推搡是双方情绪激动的结果,而非有意造成伤害。我对对方的报警行为感到遗憾,因为我没有实施任何暴力行为。我愿意配合警方的调查,提供证据证明我的清白。我希望这一误解能够尽快得到解决,以免对双方造成更多不必要的困扰和纠纷。

结语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互相推搡构成互殴行为,根据情节的轻重,可能会受到拘留和罚款等处罚。然而,在这起争执中,双方只是发生了推搡行为,并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我对对方的报警感到遗憾,因为我并没有实施任何暴力行为。我愿意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并提供证据证明我的清白。希望这一误解能够尽快解决,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困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 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应当严格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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