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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裁定后有举证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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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裁定后有没有举证期

管辖权异议是有举证期的,管辖权异议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这段时间就是管辖权异议举证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一、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怎么办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对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区别而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他主动参加其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的管辖,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

2.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当事人只能向受诉提出管辖权异议,由受诉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4.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当事人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受诉不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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