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不起诉的救济要经过的程序有:
1、对被不起诉人:被不起诉人可向原决定机关申诉,但只能针对酌定不起诉。
2、对被害人:针对所有的不起诉,被害人都可以向上一级申诉,仍不起诉则可以向人民起诉,或直接起诉到。
3、机关:针对所有的不起诉,都可以向原决定机关复议,向上一级复核。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机关。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
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起诉。人民受理案件后,人民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