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公证需要递交3种材料:
1、办理房产公证手续方的居民身份证;
2、有代理人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房产证。公证处会对房屋的实际情况作处详细的了解。
一、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房产公证需要的资料包括: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