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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达但是过了执行期限怎么办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超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的,仍然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并由立案后视情况而定:

如果虽超过执行申请时效,但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则仍可以依法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对执行时效提出异议的,则需由对该异议进行审查:

1、如果申请执行时效的有中止、中断情形的,或未超过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则异议不成立,应由继续执行。

2、如果异议成立的,则由裁定不予执行。

一、民事起诉执行程序需要哪些材料

1、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4、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二、欠钱不还钱怎样办

欠钱不还的,双方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起诉提供诉讼方式解决。会在受理后十五日内向欠款人发出支付令,如果欠款一方没有提出异议,并且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时效为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如果超出诉讼时效向提起诉讼的,一般不会受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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