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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可以改建出租房屋吗

来源:九壹网

经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可以依法改建租赁房屋。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建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毁损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2、承租人擅自转租;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害;4、房屋危害承租人生命健康;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整租合同下的共同承租人

共同承租人是指两人及以上的承租人共同租赁出租人的财物,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自然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迁改建;

3、房屋损坏;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且未同住的,合同一方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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