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火车票可以用来报销。铁路部门出具的车票、区段票、代用票、客运运价杂费收据、退票费报销凭证、退票报销凭证、定额票、手续费等运输票据,具有属性,可用于报销。但禁止报销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行为,报销金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七条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九条 印制应当使用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防伪专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