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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在担保合同中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一、主债权在担保合同中的定义是什么?

担保合同中主债权是指:

主债权是抵押权担保的原债权,是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当事人之间主合同产生的初始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除都是为了使主债权成功实现,因此主债权无疑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无论被担保的债权属于什么类型的债权,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应当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并在抵押设定登记时进行登记。

二、主债权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吗

1、依据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务合同有效的话担保合同也有效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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