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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237条规定

来源:九壹网

法律主观: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以违背诚信原则、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故意隐瞒合同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故意签订无法履行或根本不准备履行的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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