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深圳公积金提取材料法律问题

深圳公积金提取材料法律问题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深圳公积金提取材料如下:租房提取(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提取(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或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异地购房请提供原件)和契税税票);还贷提取(身份证;公积金卡;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办理一年一次时提供)。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