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不成立的原因包括:
1、双方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
2、法律规定只能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3、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4、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5、合同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6、合同的内容不确定或其约定的义务不可能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