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内容不同,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以及法律责任后果不同。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承担工作并遵守劳动规则,而聘用协议书是双方在法律范围内约定的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违约可能承担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而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聘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什么区别?
1.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聘用协议书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2.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
a.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b.聘用协议书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3.法律责任后果不同
a.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服务,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
结语
聘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在内容、适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责任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条件、报酬等必备条款,双方存在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可能承担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而聘用协议书则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约定劳务和报酬,一般只涉及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在雇佣关系中,明确使用哪种合同形式非常重要,以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