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签合同甲方必须要盖章吗
签订合同不是必须要盖章。合同上无论是签字还是盖章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订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确认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签订合同注意哪些细节
签订合同注意下列细节:
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2.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
3.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就可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取决于以下条件是否具备:
1.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不违法;
3.双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合同约定的事项是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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