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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法律法规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招商引资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符合《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的规定,产生纠纷要依照《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招商引资合同签订后,所招项目均以企业法人的形式进行实施,一般不是投资合作方,因此不应介入成为项目建设合同的当事人,而应当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项目建设合同的主体。比如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应以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资扩股的企业原有的投资者与增资者是合同的当事人业转让股权的,股权的转让方与受让方是合同的当事人。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地方为了吸引投资方,制订了大量吸引投资的优惠,但要注意这些优惠的制订要符合国家法律和行规的规定。签订招商引资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投资方与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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