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起诉,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立案庭立案登记,向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去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