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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辞职规定有哪些?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有: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一、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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