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的主要区别:(1)行为的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包括据为已有、据为单位或者他人所有。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而用于营利活动,以牟取暴利。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2)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是使用诈骗方法,即使用捏造事实、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公众财物;而后者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哪怕是以真实的方法来吸收公众存款,也可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主要侵犯的是公司财产的所有权,而后者主要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量刑的唯一依据。
一、非法集资员工怎么处理方案
非法集资员工股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非法集资罪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集资诈骗的四个构成要件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又侵犯了公司财产所有权。
2、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注意本罪名可构成单位犯罪。
3、客观方面可总结为以下六个方面:
(1)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5)诈骗性:只用虚构事实、隐瞒的方法集资。
4、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注意,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要件,也是在办理涉嫌集资诈骗罪案件中的辩护重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