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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该承担以前房主欠的物业费?

来源:九壹网

买二手房后,原业主应承担欠的物业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拖欠费用,现业主无责任。现业主可敦促原业主支付,并可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法律分析

买了二手房原业主欠的物业费由原业主来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现业主可以敦促原业主及时支付,房屋买卖合同中原业主留存物业保证金的可以此费用进行扣除。

拓展延伸

解决以前房主欠下的物业费问题的责任归属

在解决以前房主欠下的物业费问题的责任归属方面,首先需要明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物权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物业费是由当前房屋所有人承担的,而不论以前的房主是否欠费。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新的房主应承担以前房主欠下的物业费。然而,实际情况可能复杂,涉及合同转让、过户手续等方面的问题。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方式是与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咨询,以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及时沟通、明确责任归属,有助于解决以前房主欠下的物业费问题,维护房屋所有人的权益。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新的房主应承担以前房主欠下的物业费。然而,实际情况可能复杂,涉及合同转让、过户手续等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方式是与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咨询,以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及时沟通、明确责任归属,有助于维护房屋所有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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