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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房产怎么过户?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母亲去世需要房产过户的基本程序和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步,公证的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第二步,房产证办理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被继承人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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