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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股东在合同纠纷中的责任承担问题

来源:九壹网

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纠纷中,股东若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同中的责任根据情况分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履行原债务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撤销后,需返还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赔偿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中能否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合同纠纷中如果股东对此存在过错的能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纠纷中能否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中责任是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中的责任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一)自始不能履行合同债务的有效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债务全部不能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债务一时不能履行。待不能履行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四)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对能履行的部分仍需要继续履行,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五)若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的事由而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合同中责任是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中承担以下责任: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撤销后要承担返还财产的责任,若一方有过错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撤销后,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纠纷中,如果股东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合同中,责任的承担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合同撤销后,应返还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各方的过错将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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