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有过错并不会影响财产的平等分割,但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可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隐藏、转移、毁损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导致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时,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可请求补偿。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或判决,考虑子女和女方权益。无过错方可搜集证据请求赔偿。判决尊重共有财产平等分割原则,并考虑实际情况。
法律分析
虽然整体程度上来说夫妻离婚的这样一种结果,在整个婚姻生活当中不会全部都是其中某一个人导致的。但是肯定也有很多的夫妻离婚就是因为其中有一方犯了某些原则性的错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成为了婚姻破裂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离婚是另一方有明显的过错,很多人都特别的关心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怎么判?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有过错怎么判?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判决。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与财产分割没有直接关系。
我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
我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三、具体的财产分配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损害赔偿。
一方有过错不会从本质上影响夫妻财产的分割,如果是判决的话其实还是尊重于共有财产平等分割的这样的一个原则的。但是会结合实际状况,照顾有孩子的这一方,而且无过错方是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向有过错方请求赔偿的。
结语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有过错并不会直接影响财产的分割原则,判决仍然尊重共有财产平等分割的原则。然而,会结合实际情况,特别照顾有子女的一方,并允许无过错方搜集相关证据来请求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夫妻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具体的财产分配应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判决。因此,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中,公正、合理、照顾子女和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是重要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