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怎么办理董事会成员变更

怎么办理董事会成员变更

来源:九壹网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变更备案相关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变更备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2)董事、监事、经理变更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3)清算组备案: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4)分公司备案: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