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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呢

来源:九壹网

妻子出轨离婚时债务应作以下处理:

1、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2、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

一、妻子不知丈夫向他人借款的要不要承担偿还义务

妻子不知丈夫向他人借款,是否需要承担偿还义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二、夫妻一方欠钱需要共同还吗

夫妻一方欠钱是否需要共同偿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共同债务。对于个人债务,离婚时由一方自己承担。

三、民法典离婚负债如何处理

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对于个人债务,由双方各自负担,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以下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签名的债务、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等;

2、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生产的,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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