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的职工同样适用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等;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六级工伤的伤残津贴由单位赔偿。《社会保险法》第39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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