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最低刑期是拘役,最长刑期是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减刑为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根据犯罪人的悔改和立功表现而定,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都有限定的办案期限。
法律分析
一、刑事案件最低可以叛多长时间,最少。刑事案件判决最短是拘役,拘役是一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
二、刑事案件判决最长是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
3,《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五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侦查阶段:机关刑事拘留期一般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案件可延长至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案件比较复杂可再延长一个月,另外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可申请再延长二个月,如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的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被羁押的,人民对于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办案期为1个月,案件比较复杂的为1个半月。但如出现补充侦查情况的补充侦查期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为2次,每次补充侦查后办案期限从新计算。
审判阶段:一审的期限普通程序一般为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案件比较复杂可在二个半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审理期为20天。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一般为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案件比较复杂可在二个半月内审结。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结语
刑事案件的刑期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最短的刑期是拘役,一般为一个月至六个月。而最长的刑期是无期徒刑,执行期限不能少于十三年。无期徒刑是一种严厉的刑罚,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拘役则是一种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表现出悔改或立功,可以减为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根据表现的程度而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都有相应的期限。审理公诉案件的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对于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对于改变管辖或补充侦查的案件,审理期限会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