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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处罚只有拘留吗

来源:九壹网

治安管理处罚有三种:

(1)警告;

(2)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

(3)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一、拘留的期限怎么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拘留的期限,从作出行政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期间以日计算,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2、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3、《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二、治安拘留的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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