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是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时收取的全部价款,一般为土地出让的百分之三。安置房是为进行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而为被拆迁住户提供的住房。已购房改房的家庭,在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权证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
法律分析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安置房的土地出让金一般为百分之三。
安置房属于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它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已购房改房的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
拓展延伸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和规定,安置房土地出让金的具体金额是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地区规定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的。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是指开发商在获取土地使用权时需要向支付的费用。安置房土地出让金的数额会根据土地面积、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而有所差异。此外,不同地区和不同对于安置房土地出让金的规定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安置房土地出让金金额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相关文件,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结语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的具体金额是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地区规定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的。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相关文件,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