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凭证。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草拟离婚起诉状,到具有管辖权的进行立案。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被告在受到原告起诉材料后,在答辩期内向提供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开庭时需要双方到场参加庭审,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