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的裁定是可以申诉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是该裁定不停止执行。
一、附不服再审判决的救济途径
原则上再审判决不能再得到救济,但是有三种情况除外,可以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公民不服判决时,有以下救济途径:1、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2、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3、申请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离婚二审维持原判离婚婚姻关系是解除了吗
离婚二审维持原判离婚,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派出所的调解书签完字了能不能推翻
派出所的调解书签完字了可以推翻,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如果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都可以向或者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有关法律规定,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