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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我2万多不还应该怎么办?

来源:九壹网

别人欠当事人两万元钱不还,可以到提起诉讼的,建议采用合理的方式来要回欠款:

1、可以通过向起诉要求还款,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分析

别人欠当事人两万元钱不还,可以到去起诉:

1、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制。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对方欠两万块钱有借条和录音的,债权人去起诉能胜诉,具体能不能要回来,要看对方能否自觉归还借款、或对方有无履行能力等情况。如果判决后,对方仍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执行。在执行中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对方的财产,并可采取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机制。如果对方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由暂时中止执行,等发现对方的财产、或对方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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