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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外情有外遇离婚怎样领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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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外遇离婚原则上不可以要求赔偿。但外遇行为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当地经济水平、行为情节等因素确认具体数额予以赔偿。因为我国婚姻制度中,能够请求赔偿的情形仅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并不包含普通的外遇行为。

一、女方提出的离婚小三和婚外情能同时起诉吗

因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的,原告不可以起诉小三向其索要离婚损害赔偿,因为婚外情行为不是婚姻中的过错行为,且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婚姻关系的过错方,过错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女方隐瞒了疾病男方可以拿到精神赔偿金吗

男方一般不能女方在结婚时隐瞒了妇科疾病就要求女方给予自己精神赔偿。因为能够请求赔偿的情形仅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并不包含隐瞒妇科疾病。但若该疾病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重大疾病的除外。

三、丈夫通奸妻子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丈夫与他人通奸,妻子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通奸是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通奸不犯法,但是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上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前提是,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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