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在具备合法就业年龄的情况下,其身份不排除适用劳动法。双方在协商一致、无违法条件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然而,在校生若在用人单位工作,也可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有效,在校生已经具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在校大学生签署劳动合同的法律及权益保障
在校大学生签署劳动合同的法律及权益保障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些适用于在校大学生签署劳动合同。例如,根据劳动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不能签署劳动合同。此外,学校可能设定一些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从事全职工作。然而,对于已满16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他们在签署劳动合同时仍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他们有权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以及工作条件的保护。此外,劳动合同的签署应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保障在校大学生的权益,需要学校、雇主和共同努力,确保劳动合同的签署和执行符合法律规定,保护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校大学生签署劳动合同的法律及权益保障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些适用于在校大学生签署劳动合同。然而,对于已满16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他们在签署劳动合同时仍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保障在校大学生的权益,需要学校、雇主和共同努力,确保劳动合同的签署和执行符合法律规定,保护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