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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是执行拘役的地方?

来源:九壹网

拘役由机关执行,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受刑人可每月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可获报酬。被判处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

法律分析

拘役由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根据《刑法》第42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拓展延伸

拘役执行地点的选择与规定

在执行拘役时,地点的选择与规定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拘役可以在拘役所、看守所或指定的特定场所进行执行。具体的选择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罪犯的性质、刑期的长短、安全性要求等。拘役所通常是最常见的执行地点,提供适当的监管和看护措施。而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未成年犯罪分子或需要特殊保护的人群,可能会选择其他特定场所进行拘役执行。总体而言,地点的选择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确保罪犯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秩序。

结语

在拘役执行中,地点选择至关重要。根据法律规定,拘役可以在拘役所、看守所或特定场所执行。选择取决于罪犯性质、刑期长短、安全性等因素。拘役所是最常见地点,提供监管和看护。特殊情况下,如未成年犯或需要特殊保护者,可选择其他场所执行。地点选择应符合法律,保障罪犯权益,维护社会安全与秩序。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 机关对现行犯拘留的时候,发现其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向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

机关在依法执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中,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暂缓执行,并报告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如果在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解除,并报告决定或者批准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三章 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 第三百七十 负责执行刑事司法协助或者警务合作的机关收到请求书和所附材料后,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和有关国际条约、协议的规定安排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及其有关材料报经省级机关审核后报送。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涉案财物,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的执行通知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请求书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者材料不齐全难以执行的,应当立即通过省级机关报请要求请求方补充材料;因其他原因无法执行或者具有应当拒绝协助、合作的情形等不能执行的,应当将请求书和所附材料,连同不能执行的理由通过省级机关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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