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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高度规定?

来源:九壹网

律师解答:

高压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低压线路(380V)通过居民区不小于6米,低压线路(380V)通过非居民区不小于5米;

中压线路(6-10kV)通过居民区不小于6.5米,中压线路(6-10kV)通过非居民区不小于5.5米;

35~110kV线路通过居民区不小于7米,35~110kV线路通过非居民区不小于6米,35~110kV线路通过交通困难地区不小于5米;

154~220kV线路通过居民区不小于7.5米,35~110kV线路通过非居民区不小于6.5米,35~110kV线路通过交通困难地区不小于5.5米;

330kV线路通过居民区不小于8.5米,35~110kV线路通过非居民区不小于7.5米,35~110kV线路通过交通困难地区不小于6.5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十条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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