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大学生帮信罪酌定不起诉条件

大学生帮信罪酌定不起诉条件

来源:九壹网

大学生帮信罪酌定不起诉条件如下:
1、涉案金额不够,不构成犯罪,不起诉;
2、非法获利没有达到10000元,不构成犯罪,不起诉;
3、只帮助一人支付结算,不起诉;
4、支付结算的款项是否是犯罪所得证据不足,不起诉;
5、主观上不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客观上没有帮助行为,不起诉;
6、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
7、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系从犯,不起诉;
8、退赔了受害人损失,取得谅解,不起诉;
9、在校大学生,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不起诉;
10、民营企业家,退缴违法所得,不起诉。
帮信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给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3、犯罪客体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